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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扫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628 发布日期:2020-12-14 00:00:00

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洗扫车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并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洗扫车采购

二、采购用途

养护清扫。

    三、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辆)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交货(安装)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洗扫车

1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第一节《养护洗扫车采购清单》

绵阳市

中选人在设备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设备的,具有法人资格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比选申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之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函

6、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需书面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比选申请人需书面承诺本企业法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

8、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9、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设备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和交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0、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备注:不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五、最高限价

  本次设备采购比选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850000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清单所有设备及辅材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保修、利润、技术培训等一切费用(不含车辆保险及购置税)。

六、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公告及领取时间

1、领取地点: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楼路桥养护公司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游仙区东津路5号)。

    4、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方式,电子文件需要自带U盘现场拷取。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

    报名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1日10:00 

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1日10:00

3、比选地点: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楼会议室

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元)。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7日17:0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洗扫车采购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公司名称

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建行绵阳市分行营业部 

5100 1658 6360 5006 6773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二、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公告5日。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15号

联系人姓名:叶向阳

联系方法 :0816-2273850


                         比选人: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