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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7 江油至三台段(原省道 205 线江油至射洪界)改造工程(江油河西大桥至绵阳红岩电站段)塔九路口至绵阳红岩电站段施工材料、机械采购更正公告

来源: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598 发布日期:2020-07-28 00:00:00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G247 江油至三台段(原省道 205 线江油至射洪界)改造工程(江油河西大桥至绵阳红岩电站段)塔九路口至绵阳红岩电站段施工材料、机械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1、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竞标人资格 (二)特殊要求1.包1、包2、包3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含:生产、批发或销售建筑相关材料等;包4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含:机械设备经营或租赁等;

更正为:(二)特殊要求 1.包1、包2、包3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经营范围含:生产、批发或销售建筑相关材料等;包4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经营范围含:机械设备经营或租赁等。

2、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性条件证明材料第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或扫描件;

更正为:(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性条件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重新发送的磋商文件为准。

 

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