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微信公众号图片

投标邀请公告

来源: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2686 发布日期:2023-06-30 00:00:00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绵阳路通源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绵阳路通源建设有限公司税务策划咨询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ZB(2023)0621号

二、招标项目:绵阳路通源建设有限公司税务策划咨询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绵阳路通源建设有限公司税务策划咨询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 文件自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 07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1、现场领取: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在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 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获取。2、网络领取: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后发送至1835533482@qq.com获取。本项目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网站(www.mylqjs.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0725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 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网站(www.mylqjs.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路通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梓潼县翠云路聚源首座12楼4号  

联 系 人:周玲霞

联系电话:1878111013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 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联 系 人:曾琳  

联系电话:0816-2389539